·首页  ·学会介绍  ·新闻中心  ·学术动态  ·ASEA  ·会员之家  ·自动化科普
今天是2026年4月16日 星期四 站内查找(提示:多个关键字之间可用空格分隔):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 广西自动化学会
  8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新闻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07-11-07 15:08:56  来源:新华网  浏览:1711次
【字体大小:  】  【收藏本页】  【温馨提示:双击滚动,单击停止。】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

    第四条 职工休年休假,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第五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又不依照本规定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公务员法律、法规对其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其他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国务院人事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七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上一篇:“津信”杯变频器新技术与应用主题博客比赛
 下一篇:中国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本周五征求意见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广西自动化学会”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广西自动化学会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广西自动化学会”,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站未注明“来源:广西自动化学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广西自动化学会”,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本网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广西自动化学会联系。



  n 点击排行
 4西安等地出现反日示威 (图)
 4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
 4The 4th International Conf
 4人民日报:叫一声同志太沉重
 4自动化的渊源
 4第48届IEEE控制与决策会议(C
 4A3000高级过程控制系统实验
 42009年中国智能自动化会议 (
 4全球华人抗议西方媒体歪曲西
 4给俞正声同志说几句真话
 4广西自动化学会徽标释义
 4广西自动化学会网站建设公告
 4浅说自动化
 4农业自动化(agriculture aut
 4广西大学ASEA培训中心自动化




联系电话:18716649336  传真:0771-3233634  地址:广西南宁大学路100号  邮政编码:530004  电子邮箱:gxaa@gxu.edu.cn
版权所有 © 2007-2026 广西自动化学会  主办单位:广西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南宁网站建设南宁巨人网络
网页最佳浏览效果:IE 6.0浏览器及其以上版本,1024×768像素的显示器分辨率。  桂ICP备2025071815号